继承公告(钟*强)
公 告
钟*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姜*碧的房产,房产位于附3号*单元5-2(楼盘表的坐落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经开大道5号附3号*-5-2)。 建筑面积51.01平方米。本登记机关经初步审查、询问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由钟云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拟将位于附3号*单元5-2(楼盘表的坐落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经开大道5号附3号*-5-2)的不动产由钟云强继承,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4年12月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直接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3-43335331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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