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2025)02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2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渝(2020)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5**9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土地房屋抵押权 |
500111002017GB00073F00010060 |
大足区龙岗街道翠溪路108号附5号*幢1单元1*-3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11执恢503号之一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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