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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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114 陆*明、陆*夫、谭*文)
大足不动产2025114
陆*明、陆*夫、谭*文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金*路123号*幢6-6 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 证号:渝(2019)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1***234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明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