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龙 双桥(2025)00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双桥(2025)0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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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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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车城大道10号附*号6-5(渝西财富中心) |
王*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4004GB00029F0******1 |
渝(2020)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3号 |
依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4渝0111执恢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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