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石马(金山)2025006 胡*荣(已死亡)、余*娥(已死亡))
石马(金山)2025006
胡*荣(已死亡)、余*娥(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大足区金山镇磨*村4组(原金山乡金*村4组),土地使用证证号52***43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声明人自行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全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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