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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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玉龙2025009 肖*光)
玉龙2025-009
肖*光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41***11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人:肖*玫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