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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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石马202505 邓*超(已死亡))
遗失声明(石马202505)
产权人:邓*超(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大足区石马镇石*村12组,(原石马乡石盘村4组)集体土地证:51***407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5***04号,不慎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声明人:邓*芬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