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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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147 周*海)
大足不动产2025147
周*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82号*单元3-1 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374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周*海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