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蒋*明)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蒋*明)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蒋*明
继承人姓名: 蒋*余
继承人姓名: 杨*珍
蒋*明父亲 不详(于2012年已死亡)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峰*村1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兹有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专项整治50011***320240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专项整治敖字第(2024)*27号,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土地面积:74.8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7.2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43301327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