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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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170 殷*友)
大足不动产2025170
殷*友将位于大足区龙水镇龙棠*路139号附4号, 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863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友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