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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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184 黄*吉)
大足不动产2025184
黄*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岗街道大足区龙岗镇工农街2号*幢*单元2层20号 产权证遗失,证号:大县字第10**14号,土地证;004**60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