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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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185 曾*平)
大足不动产2025185
曾*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工农街2号*幢*单元4号 产权证遗失,证号:210房地证2013字第15*08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