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宝顶2025-011号 刘*福)
宝顶2025-011号
刘*福 因保管不善,将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210字第(010**116)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5040942)号 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福
2025年 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