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补档〔2025〕9号
权利人:唐*梅,不动产权证号:210房地证2009字第020***77号,房地产坐落位于: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北*小区”25号,房屋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8.58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1/06/17,因保存不慎遗失,现申请补录。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向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举报电话:43739706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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