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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三驱规资(2025)06 岳*秀)

日期:2025-04-14

三驱规资(2025)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天成街141号三驱规资所

联系方式电话:023---4335096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岳*秀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部分产权179.16÷6㎡)

大足区三驱镇板桥村1组94号(原大足县三驱区三驱镇板*村2组)

不动产单元号:500111106003JC00138F00010001

蒋*学,蒋*学

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驱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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