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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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359 黄*建)
大足不动产2025359
黄*建 因保管不善, 将位于大足区龙水镇龙中路2-*-4号证号:22*74、10**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