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科)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吴*科)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吴*科
继承人姓名: 吴*江
继承人姓名: 蒋*碧
继承人姓名: 赵*华
继承人姓名: 吴*先
不动产坐落:1、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路街*号附11号(建新七组自建房第十四幢),证号:渝(2016)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155号,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建筑面积:93.8平方米
2、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路街*号附*号4-1(建新七组自建房第十四幢),证号:渝(2020)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1***377号,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44.78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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