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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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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汪*金)

日期:2025-04-18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董*群、汪*浪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汪*金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汪*金(已故) 

继承人姓名:董*群

继承人姓名:汪*浪 

继承人董*群、汪*浪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汪中金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金山镇水*村8组(原金山乡水*村8组),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足集建(91)字第52***823号,占地面积81.08平方米,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5***02号,建筑面积:118.16平方米。如有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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