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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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448 彭*龙)
大足不动产2025448
彭*龙因保管不善, 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8号东城汽车站*幢2-5-2 证号:210房地证2010字第00**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龙
2025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