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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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高升2025028 陈*富,吴*珍)
高升2025028
陈*富,吴*珍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94***613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0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富、吴*珍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