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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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龙水2025007 李*超)
龙水2025007
李*超因保管不善,将03***81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超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