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三驱2025033 张*松)
三驱2025033
张*松,将大足县三驱镇群益村三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1字第31***327号,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亮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