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谭*志)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谭*志)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谭*志
继承人姓名:曹*恩
继承人姓名:谭*文
继承人姓名:谭*富
继承人姓名:谭*彬
继承人姓名:周*芳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2*9号附*号5单元*-1,证号:渝(2024)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7号,
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50.1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0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