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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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中敖202500033 唐*喜)
中敖202500033
唐*喜(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4****21农村房屋所有权证:020****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国(代)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