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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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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李*国、黄*碧)

日期:2025-09-17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忠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国、黄*碧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李*国(已故)

被继承人姓名:黄*碧 (已故)

继承人姓名:李*忠  

继承人姓名; 李*友  

继承人李*忠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李*国、黄*碧明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回龙镇永*村4组(原回龙镇永*村7组),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19.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9.88平方米。56***72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和98字54*55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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