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贵)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陈*贵)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陈*贵(已故)
继承人姓名:陈*强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金山镇石*村6组,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5***65号
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73.0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石马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43409858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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