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石马规资(石马镇)(2025)004 周*德、张*莉)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10月 25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43409858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注 |
1 |
周*德 张*莉 |
土地/房屋 |
大足区石马镇七*村1组 |
500111109006JC01580 |
76.68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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