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谢*华)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谢*华)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谢*华
继承人姓名:谢*琳
继承人姓名:谢*
继承人姓名:谢*文
继承人姓名:覃*会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水镇龙*路21-804号,证号: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3***582号,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47.0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