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大足不动产 2025876 李*华)
李*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3号26幢**-2 证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4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华
2025年11 月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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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大足不动产 2025876 李*华)
李*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3号26幢**-2 证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4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华
2025年11 月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