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秦*江)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秦*江)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 秦*江(2025年1月18日已死亡)
继承人姓名:秦*
继承人姓名:唐*平
秦廷江父亲秦*衣(于1981年2月已死亡)
秦廷江母亲陈*书(于1997年10月已死亡)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麻*村12组,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证第J04***082号,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土地面积:107.52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80.8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43301327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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