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石马规资(回龙镇)(2025) 013 廖*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11月20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足区回龙镇白鹤村5组
联系方式 1309867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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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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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廖*建 |
首次登记 |
回龙镇白*村5组 |
120平方米 |
住宅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回龙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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