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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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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何*友)

日期:2025-12-29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康,申请继承被继承人何*友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何 *康  身份证号:510230********3636

继承人姓名:何*友  身份证号:500225********3644

继承人姓名:吴*会   身份证号:510230********3645

继承人姓名:何*菊   身份证号:510230********3642

继承人何*友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何*康,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龙水镇高坡村5组,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76平方米。《农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7)字第410*80号.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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