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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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龙水 2025016 龚*云)
龚*云,黄*祥因保管不善,将 0300**1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龚*云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