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周*轩)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周*轩)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周*轩
继承人姓名:陈*
继承人姓名:毛*
继承人姓名:陈*(已故)
继承人姓名:陈*(已故)
继承人姓名:周*轩父母(已故)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邮亭镇联通大道58号*单元1-2,证号:大县字第70*38号房屋所有权证、足国用(94)字第03**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52.5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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