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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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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雷*静)

日期:2026-02-26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黄*秀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雷*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雷*静(已故)

继承人姓名: 黄*秀 

继承人姓名: 雷*平

继承人姓名: 雷*燕 

继承人黄*秀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雷*静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位于大足区石马镇民*村2组(原石马镇民*村3社),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5.56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足集建2001字第51***366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51*63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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