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6109 曾*梅,姜*元)
曾*梅,姜*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号16幢1单元1-2证号:渝(2025)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5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梅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