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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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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05120200TQJC001

日期:2026-05-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西裙楼3楼

联系方式:023-4333533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何*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双路街道双长路2号附1*号3单元*-2(原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双路镇双南路223号附1*号*-2(黄桷家园) )

210房地证2013字第07**0号

    何*全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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