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05260200SMJC002

日期:2026-05-2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 6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马镇跃进路37号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40985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熊*福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石马镇民主村*组(原石马镇民主村*社)

集体土地使用证:2000字第51****61号、农村房屋所有权证:210字第5****1号

熊*平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