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注销公告20260527020TXNZX001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2026年6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157号
联系方式:023-437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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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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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棠香街道双*村*组 |
房地产权证: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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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谢*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棠香街道冉家*村*组(原大足县城南乡解*村*)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2000)字第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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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余*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棠香街道双*村*组 |
房地产权证: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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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秀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棠香街道水*社区*组(原城东乡水*村*组)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0***84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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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棠香街道和*村*组 |
不动产权证:02****51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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