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05270200TXZF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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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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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0房地证2009字第01****29号 |
周*龙 |
500111002006GB*****F00020012 |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西街* |
无法 收回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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