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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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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涪规资执罚(土)【2022】第20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百胜社区居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处罚决定文号涪规资执罚(土)【2022】第20号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违法单位(个人)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百胜社区居民委员会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55500102MEA292049H
处罚事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百胜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19年7月未经批准,擅自在涪陵区百胜镇百胜社区1组占用土地修建休闲广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5.26亩。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247.85平方米的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1454.70平方米。4.对非法占用的1.1亩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14666.74元(大写:壹万肆仟陆佰陆拾陆元柒角肆分)。5.对非法占用的4.16亩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27733.47元(大写:贰万柒仟柒佰叁拾叁元肆角柒分)。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时间2022.7.19
备注土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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