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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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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涪规资执罚【2022】第13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重庆市涪陵区国色食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7980030447
处罚事由重庆市涪陵区国色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杉树湾村6组占用土地修建榨菜加工车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0.73亩。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87.17平方米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0.73亩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0.73亩×666.67平方米/亩×10元/平方米=4866.69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陆元陆角玖分)。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时间2022.4.27
备注土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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