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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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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0026 [ 发文字号 ] 涪规资执罚【2022】第10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平安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处罚决定文号涪规资执罚【2022】第10号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违法单位(个人)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平安村村民委员会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54500102ME1680871M
处罚事由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平安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平安村三社占用土地修建办公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0.59亩。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8.68平方米(1#厕所.2#砼房二层)和构筑物74.90平方米(1#硬化坝子)。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60.53平方米(1#厕所.2#砼房二层)和构筑物14.69平方米(1#硬化坝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时间2022.4.27
备注土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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