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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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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0037 [ 发文字号 ] 涪规资执罚(土)【2022】第25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重庆市祥恩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处罚决定文号涪规资执罚(土)【2022】第25号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违法单位(个人)重庆市祥恩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60QPH303
处罚事由重庆市祥恩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碧水社区二社占用土地修建口罩厂和口罩厂原料仓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37亩土地;二、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413.7平方米建筑物和1303.49平方米构筑物;三、对非法占用的5.37亩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5.37×666.67×10=35800.2元(大写:叁万伍仟捌佰元贰角)。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时间2022.11.2
备注土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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