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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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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20

涪规资函〔2022〕54号B


民盟涪陵区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与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矛盾的建议》(第2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直非常重视,要求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一、积极支持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我局一方面严格落实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政策,另一方面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项目的发展,并依托村规划,助推乡村振兴,积极保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旅融合、农业加工等实施村规划建设项目用地。目前,自然资源部暂时未向各省、市(自治区)下达新一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市政府也暂未向各区县下达目标任务。在按国家统一部署编制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工作时,我局非常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振兴项目能够切实落地,作了大量前期工作,经多次对接各乡镇、街道和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并由项目组多次逐个审核,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优化和调整,在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今年6月12日,我区提交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实际落实项目621个,面积14.73平方公里(最终以自然资源部批准数据为准)。目前,我区已取得江北街道五大功能中心、同乐茶厂等项目农转用用地批复50余亩,已上报待批6宗43.11亩。

二、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本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由自然资源部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从2018年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文精神,允许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和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时,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原则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应当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内落实。我区于2019年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并经自然资源部审定。

撂荒地在“三调”中实为耕地,复耕后不能作为新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范围和数量,我局建立了台账,细化到了各村(居委)社(组)。

三、我区已建立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涪委农组〔2022〕2号)中明确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由副区长张宇任专班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文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同时建立了工作运行机制。

此复函已经杨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您(领衔代表或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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