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涪陵区大顺镇李蔚如烈士陵园等7个烈士陵园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对涪陵区大顺镇李蔚如烈士陵园等7个烈士陵园土地权属等有关事宜予以公告(详见清单及附图)。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土地确权和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213办公室。
联系人:刘华臻
联系电话:72279313
附件:1.涪陵区烈士陵园公示清单
2.涪陵区烈士陵园用地示意图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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