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茂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3房地证2005T字第000258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收回方案》的公告
因恒昌路一期工程建设,需使用重庆茂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3房地证2005T字第000258号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相关规定,经涪陵区人民政府批示,我局拟收回重庆茂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3房地证2005T字第000258号157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该宗地位于涪陵区恒昌路29号,土地产权证号为303房地证2005T字第000258号,证载使用权面积1576.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9月27日。本次拟收回该宗地全部土地,面积1576.6平方米(约2.36亩)。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详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从2026年8月13日起,公告期为三十日。
四、听证申请:土地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限内向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如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查询,由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03710
附件:重庆茂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3房地证2005T字第0002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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