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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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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合不动产登告﹝2025﹞202号

日期:2025-01-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1531041736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何*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合川区飞*村22组

房屋:03-01-19-

土地:(97)0132*0

蒋*彬

公告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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