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编号:20260401016NJJYS001
下列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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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产权证书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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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兰 |
合川区三汇镇星*村9社 |
房屋:12-04-10-*4 土地:10736*6 |
何*兰 |
2026年4月1日 |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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