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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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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60514016NJJJC001

日期:2026-05-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川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8518612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龚*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合川市太和镇农*街2号

房屋:1155*2

土地:031*2

龚*(25%)

*霖(25%)

公告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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